2013年5月9-11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简称环境所)在深圳市召开了“2013年空气污染(雾霾)健康影响监测、风险评估”工作会议,环境所徐东群副所长、金银龙研究员,环境流行病室、空气质量安全监测室、信息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来自江苏省、太原市、深圳市、武汉市、哈尔滨市、张家港市、北京市丰台区等疾控中心共6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目的是,总结空气污染(雾霾)健康影响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讨论存在的问题,研讨解决方案,提出下一步的计划安排及具体要求,以推进空气污染与疾病监测点项目及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环境重点污染物健康危害的监测评价与控制”第三单元“空气污染健康风险监测与评价”(简称卫生行业专项)的工作。会议开幕式上,深圳市卫人委副主任张丹到会并讲话,环境所金银龙研究员发言,他指出空气污染与疾病监测点工作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受到了国内外同行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应及时总结研究成果,发表论文,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该项工作的影响力,使这项工作的研究成果为政策制定及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将这项工作持续开展下去。
会议的第一项议题为空气污染与疾病监测点工作。首先,各监测点单位汇报了2013年度的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建议。随后,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龚洁副主任与大家分享了死因监测数据收集及质量控制的经验,环境所信息室刘悦通报了各监测点城市数据上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环境所空气质量安全监测室徐春雨介绍了空气污染(雾霾)健康影响分析方法及数据要求。汇报结束后,各监测点单位对监测指标、空气污染物采样及分析方法、质量控制、数据统计分析培训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最后,徐东群副所长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总结,空气污染与疾病监测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各监测点通过多种渠道寻求支持,争取资金,环境所也将不断努力申请各种研究课题,为监测点工作继续提供补助性资金;为了使这项工作能够持续开展,必须保证稳定的人员队伍,各监测点需加强承担工作人员的培训,保证工作人员了解这项工作的目标及具体工作的监测方法和质控措施;对于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维修经费,建议各单位将其纳入每年的工作经费预算中,如果当年申请不到,下一年度继续坚持申请,直至申请到经费,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在下一步工作安排中,要求各监测点单位针对当前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查漏补缺,尽快完成既往死因监测数据、医院门急诊数据,气象监测数据、空气染污监测数据等历史资料的数据清理,开展监测点城市空气污染物人群健康影响(死亡、患病)的暴露-反应关系分析;在出现雾霾天气时,需进行PM2.5加密采样,了解雾霾与非雾霾天气下PM2.5质量浓度与成分的变化,加强收集雾霾期间死因监测数据、医院门急诊数据,气象监测数据、空气染污监测数据等;开展2013年雾霾对健康影响的回顾性分析;2014年度增加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采样和分析,因此各单位需要进行仪器设备、耗材与技术等各方面的储备;环境所今后会不断加强空气污染物采样及分析方法、健康风险评估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定期组织专题研讨和经验交流
会议的第二项议题为卫生行业专项工作。首先,江苏、太原、深圳、武汉4个单位的代表分别从监测资料的收集分析、空气污染物的垂直分布和水平分布、空气污染和儿童哮喘研究等几方面汇报了各自的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随后,环境所程义斌研究员汇报了《空气污染与呼吸系统疾病风险评价规范》(简称“规范”)完成情况。最后,环境所徐东群副所长对项目当前的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她指出目前各单位均有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项目结题验收的时间节点是2013年6月,第三单元必须在此时间节点前提交“指南”、“规范”和项目总结报告,因此各单位须认真对照工作协议,在6月5日前完成承担的研究内容、提交研究工作报告,并提出了“规范”修改意见,项目组务必于2013年5月底完成“规范”修改稿。
本次会议各监测点通过总结交流,分享了成功的经验,讨论了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达到了预期目的,推动了空气污染(雾霾)健康影响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进展。
环境所空气质量安全监测室 徐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