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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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09
一、消毒原则
1.消毒通过杀灭环境中各种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切断传播途径从而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的流行。目前,雅安地震灾区没有传染病的流行,消毒只需要针对特定的消毒对象采取预防性消毒措施。
2.当发生传染病时,按GB19193-2003《疫源地消毒总则》进行消毒。
3.应选择取得了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或符合卫生部有关相规定要求的消毒产品,符合卫生部《次氯酸钠类消毒液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的产品可以直接使用。
4.使用卫生部批准的消毒产品,应按照批准的消毒产品说明书中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进行操作。
5.如果消毒后不能有效地切断传播途径,这种消毒没有意义,达不到在灾区预防传染病的目的。在灾区持续进行大面积环境消毒、在交通要道设卡消毒没有确切的意义。
二、 预防性消毒对象和消毒方法
1.预防性消毒的对象
1.1饮用水
临时避难所和临时安置点群众使用的饮用水。
1.2餐饮具
集中临时避难所、临时安置点公共使用的餐饮具。
1.3车辆、工具、工作人员手
运送外伤性伤员、遇难者遗体的车辆、工具及工作人员手。
1.4重点环境、场所
1.4.1医院的医疗废物存放处、污水,公共厕所及临时诊疗场所。
1.4.2中、小学临时教室、幼儿园临时教室、活动室、玩具、临时餐厅和厨房。
1.4.3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存储场所、受到破坏的家畜、家禽、水产品养殖场所和屠宰场所。
1.4.4已腐烂的尸体及其周围2m范围内被污染的环境,遇难者遗体和动物尸体集中掩埋场所。
1.4.5临时避难所和临时安置点(居民聚集居住的场所、室内公共活动场所、公用物品、公共厕所等环境和物体表面)。
1.5其他
由专业人员现场调查后确定的其他环境、场所和对象。
2.不需要进行预防性消毒的场所或对象
2.1地震造成的普通建筑物废墟。
2.2未腐烂的遇难者遗体。
2.3进入灾区参与救灾或撤离的车辆、人员、物品。
2.4灾区内的道路、地面。
2.5临时安置点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粪便。
注:不需要进行预防性消毒,但应该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参见《地震灾区预防性消毒》国家标准(报批稿)附录A。
3.预防性消毒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3.1预防性消毒的时机与频率
3.1.1提供给临时避难所和临时安置点群众使用的饮用水,出厂前或使用前30min消毒。
3.1.2集中临时避难所、临时安置点公共使用的餐饮具、运送外伤性伤员、遇难者遗体的车辆、工具每次使用后消毒。工作人员手工作后消毒。
3.1.3医院污物堆放处、污物及污水、公共厕所、临时医院、医疗点的诊疗场所及用品,食品类生产、加工、销售、存储场所,家畜家禽饲养场所,屠宰场所,每天消毒1次。
3.1.4中、小学临时教室,幼儿园临时教室、活动室、玩具,临时避难所和临时安置点居民集中居住的居室,室内公共活动场所,公用物品,公共厕所等表面。 由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3.2饮用水消毒
3.2.1未被破坏的自来水厂,按照GB 5749 执行,并加强水源水和末梢水的监测。
3.2.2对临时集中供水设施、设备,应添加饮用水消毒剂。使用含氯消毒剂处理时,作用30min后,出水口余氯量不应低于0.3mg/L,使用二氧化氯处理时出水口余氯不应低于0.1mg/L。
3.2.3使用槽车(如消防车、绿化工程用水车、洒水车等)临时供水的,应灌装符合GB 5749要求的水,槽车在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3.2.2.4分散式供水,如直接从江、河、渠、溪、塘、井、涌泉等水源取用水者,应在盛器内加入饮用水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在作用30min后,余氯量应达0.3mg/L。
3.3餐、饮具的消毒
使用后的餐、饮具清洗后首选煮沸消毒,煮沸时间应在15min以上。也可使用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如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消毒剂浸泡后应以清洁水冲洗干净。
3.4运送外伤性伤员、遇难者遗体的车辆、工具
被血液、体液等污染的部位可采用1000mg/L~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喷洒,作用30min~60min。如遇较大量血液、体液等污染的情况,应先采用5000mg/L有效氯消毒剂去污染后再用前法处理。
3.5工作人员的手卫生
进入灾区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戴防护手套,工作完毕后或手套破损时应脱下手套,手有明显污物时应先清洗双手,干燥后用速干型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无明显污物时可直接用速干型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也可使用符合法定要求的其他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3.6重点场所、环境的消毒
物体表面可采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消毒液喷洒、擦拭消毒。腐烂尸体在装入裹尸袋后应对裹尸袋表面和被腐烂尸体污染环境采用1500mg/L~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喷洒消毒。
3.7临时安置点居室的消毒
对居民集中居住的居室,室内公共活动场所,公用物品,公共厕所等物体表面,可采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消毒液喷洒、擦拭表面;室内空气以自然通风为主,对于无法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室内空气宜采用机械通风,必要时可使用二氧化氯250mg/L~500mg/L,按10mL/m3~20mL/m3 计算用量,超声雾化或超低容量;或使用3%过氧化氢喷雾消毒,按15mL/m3 计算用量,作用30min。消毒时室内不能有人。也可使用空气消毒器和符合《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规定要求的其他消毒器械消毒。
1.消毒通过杀灭环境中各种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切断传播途径从而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的流行。目前,雅安地震灾区没有传染病的流行,消毒只需要针对特定的消毒对象采取预防性消毒措施。
2.当发生传染病时,按GB19193-2003《疫源地消毒总则》进行消毒。
3.应选择取得了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或符合卫生部有关相规定要求的消毒产品,符合卫生部《次氯酸钠类消毒液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的产品可以直接使用。
4.使用卫生部批准的消毒产品,应按照批准的消毒产品说明书中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进行操作。
5.如果消毒后不能有效地切断传播途径,这种消毒没有意义,达不到在灾区预防传染病的目的。在灾区持续进行大面积环境消毒、在交通要道设卡消毒没有确切的意义。
二、 预防性消毒对象和消毒方法
1.预防性消毒的对象
1.1饮用水
临时避难所和临时安置点群众使用的饮用水。
1.2餐饮具
集中临时避难所、临时安置点公共使用的餐饮具。
1.3车辆、工具、工作人员手
运送外伤性伤员、遇难者遗体的车辆、工具及工作人员手。
1.4重点环境、场所
1.4.1医院的医疗废物存放处、污水,公共厕所及临时诊疗场所。
1.4.2中、小学临时教室、幼儿园临时教室、活动室、玩具、临时餐厅和厨房。
1.4.3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存储场所、受到破坏的家畜、家禽、水产品养殖场所和屠宰场所。
1.4.4已腐烂的尸体及其周围2m范围内被污染的环境,遇难者遗体和动物尸体集中掩埋场所。
1.4.5临时避难所和临时安置点(居民聚集居住的场所、室内公共活动场所、公用物品、公共厕所等环境和物体表面)。
1.5其他
由专业人员现场调查后确定的其他环境、场所和对象。
2.不需要进行预防性消毒的场所或对象
2.1地震造成的普通建筑物废墟。
2.2未腐烂的遇难者遗体。
2.3进入灾区参与救灾或撤离的车辆、人员、物品。
2.4灾区内的道路、地面。
2.5临时安置点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粪便。
注:不需要进行预防性消毒,但应该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参见《地震灾区预防性消毒》国家标准(报批稿)附录A。
3.预防性消毒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3.1预防性消毒的时机与频率
3.1.1提供给临时避难所和临时安置点群众使用的饮用水,出厂前或使用前30min消毒。
3.1.2集中临时避难所、临时安置点公共使用的餐饮具、运送外伤性伤员、遇难者遗体的车辆、工具每次使用后消毒。工作人员手工作后消毒。
3.1.3医院污物堆放处、污物及污水、公共厕所、临时医院、医疗点的诊疗场所及用品,食品类生产、加工、销售、存储场所,家畜家禽饲养场所,屠宰场所,每天消毒1次。
3.1.4中、小学临时教室,幼儿园临时教室、活动室、玩具,临时避难所和临时安置点居民集中居住的居室,室内公共活动场所,公用物品,公共厕所等表面。 由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3.2饮用水消毒
3.2.1未被破坏的自来水厂,按照GB 5749 执行,并加强水源水和末梢水的监测。
3.2.2对临时集中供水设施、设备,应添加饮用水消毒剂。使用含氯消毒剂处理时,作用30min后,出水口余氯量不应低于0.3mg/L,使用二氧化氯处理时出水口余氯不应低于0.1mg/L。
3.2.3使用槽车(如消防车、绿化工程用水车、洒水车等)临时供水的,应灌装符合GB 5749要求的水,槽车在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3.2.2.4分散式供水,如直接从江、河、渠、溪、塘、井、涌泉等水源取用水者,应在盛器内加入饮用水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在作用30min后,余氯量应达0.3mg/L。
3.3餐、饮具的消毒
使用后的餐、饮具清洗后首选煮沸消毒,煮沸时间应在15min以上。也可使用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如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消毒剂浸泡后应以清洁水冲洗干净。
3.4运送外伤性伤员、遇难者遗体的车辆、工具
被血液、体液等污染的部位可采用1000mg/L~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喷洒,作用30min~60min。如遇较大量血液、体液等污染的情况,应先采用5000mg/L有效氯消毒剂去污染后再用前法处理。
3.5工作人员的手卫生
进入灾区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戴防护手套,工作完毕后或手套破损时应脱下手套,手有明显污物时应先清洗双手,干燥后用速干型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无明显污物时可直接用速干型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也可使用符合法定要求的其他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3.6重点场所、环境的消毒
物体表面可采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消毒液喷洒、擦拭消毒。腐烂尸体在装入裹尸袋后应对裹尸袋表面和被腐烂尸体污染环境采用1500mg/L~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喷洒消毒。
3.7临时安置点居室的消毒
对居民集中居住的居室,室内公共活动场所,公用物品,公共厕所等物体表面,可采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消毒液喷洒、擦拭表面;室内空气以自然通风为主,对于无法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室内空气宜采用机械通风,必要时可使用二氧化氯250mg/L~500mg/L,按10mL/m3~20mL/m3 计算用量,超声雾化或超低容量;或使用3%过氧化氢喷雾消毒,按15mL/m3 计算用量,作用30min。消毒时室内不能有人。也可使用空气消毒器和符合《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规定要求的其他消毒器械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