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通行多年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颁布于1985年,总项目为35项,有机项目为4项,与当时水污染主要是无机污染的现象相吻合。但社会发展到今天,由于受到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污染,不少地方的水源水中有机物、氨氮等污染物浓度大幅增加,此时老国标对有机污染物的轻视则成为水质检测致命的漏洞,也就是会出现污染水也合格的怪现象。
新国标修订的8项指标,都是将限值下调得更严格。其中有机化合物的检测指标数目增加最多,由原来的5项增加到52项,而检测的总指标数目也由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检测标准更加严格毋庸置疑,同时对有机污染物的重视也顺应了水污染类型的变化。
新国标首次明确提出生活饮用水的定义
新国标对生活饮用水的定义是供人日常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新标准的一大进步就是提出了生活用水应符合标准,以免危害人体健康,这是人们长期以来所严重忽略的。有资料表明,人体通过皮肤接触吸收水中物质的含量占水中物质总含量的60%左右,而通过饮用吸收的量也才占20%或30%左右,若长期接触不安全水,对人体健康是有一定影响的。
新国标的制订不但考虑了人们长期饮用和生活用水可能对人体造成的影响,也考虑了由于水质被输配水管道的腐蚀而对人体带来影响的因素,所以,符合新国标的饮用水在饮用、通过呼吸和皮肤接触时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都是安全的。
饮用水新标准与国际接轨
新标准是在我国水质现状基础上结合世卫组织、欧盟、美国、日本等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水质标准进行修订的,这契合了自来水水质与国际接轨的理念。从各项检测指标的严格程度来说,新国标至少已经不落后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水质标准,甚至有一些指标还追上了世界水质标准最严格的欧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