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从起草到数十次修改和研讨,再到最后正式出台,历时三年之久,成为继“大气十条”、“水十条”之后,环境领域发布的又一个重大顶层政策框架。“土十条”明确提出,土壤污染防治要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制建设为基础,坚持源头严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公众参与。
“土十条”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土十条”从十个方面提出了达到上述目标的具体任务,明确了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十六字方针及引入市场机制的决心。
此次“战役”采用多部门“协同作战”,计划安排任务共涉及包括环保部、财政部、国土部、农业部、卫计委、发改委、工信部、教育部、科技部、住建部、林业局、法制办、水利部、质检总局、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中科院、教育部、商务部等共计36个部门。在“土十条”的每项工作计划后面,均明确了相应的牵头和参与部门名称,同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
“土十条”中明确卫计委参与的工作共3项,即“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为卫生部门及环境所今后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了职责和方向。其实早在“土十条”未出台之时,我所“十三五”发展规划就已针对土壤相关工作明确制定了两大任务:一是土壤质量与健康监测网络与评价体系建设;二是土壤污染与健康科研能力建设。环境所今后的工作将结合“土十条”部署的相关任务,在全国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框架下,结合各地区重点污染物特征,针对性开展土壤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调查、监测及评价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