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人群健康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以下简称环境所),于2019年11月获得批准建设,2023年7月顺利通过验收,正式进入开放运行期。重点实验室旨在解决环境与人群健康领域的关键科学问题和关键科学技术,满足国家重大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为疾病预防控制、国家标准研制修订、重大公共卫生政策制定等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人群健康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的要求,现组织2025年度环境与人群健康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1.人群与环境暴露测量研究
2.环境与人群健康的流行病学和大数据分析研究
3.环境污染物的毒性效应及其机制研究
4.环境病原监测与传染病预测预警研究
二、申请人及团队条件
1.勇于创新,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
2.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从事过科研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3.项目申报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80%以上成员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成员中至少包含1位重点实验室内的环境所正式职工,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中国疾控中心及直属单位人员和在读研究生不得牵头申请。
三、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间
1.申请人依据研究方向,凝练科学问题,根据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和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自行确定项目名称并认真填写《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人群健康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同时在2024年11月28日16点前将电子版和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提交至环境所科教处。
2.重点实验室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需申请人针对申请项目内容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结果经重点实验室主任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与重点实验室签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人群健康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任务书》。
四、项目资助额度
资助强度为5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2025年1月-2026年12月)。具体资助项目数量视申请情况及申请书质量等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项。
五、项目管理
1.已获得国家级资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开放基金。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转包。
2.开放基金项目经费不外拨,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支出经费预算,由项目组内环境所人员按照环境所财务管理规定履行报销手续。
3.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与项目组内环境所人员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环境所人员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工作,共同推进研究进展和成果产出,促进双方的学术合作交流与队伍能力提升。
4.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及至少1篇开放基金为第一资助标注的SCI收录的学术论文。环境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结果通报其所在单位。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行政楼309室
邮箱地址:hjskjc@nieh.chinacdc.cn
联系电话:010-50930146
联系人:朱老师
附件: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人群健康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人群健康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