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预防医学会环境卫生分会关于开展第一届环境与健康青年人才托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科教处
作者: 金鑫
发布时间:2024-12-02
为支持环境与健康领域青年科技人才成长,中华预防医学会环境卫生分会拟开展第一届环境与健康青年人才托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预防医学会环境卫生分会。
二、项目简介
环境与健康青年人才托举项目以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主要面向服务国家环境与健康重大需求,以能力、素质、潜质为标准,通过申报评审方式,发现、培养和支持环境与健康领域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持续提升环境与健康领域专业人员科研和实践能力,助力环境与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托举对象
(一)在国内工作学习的中国籍公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环境与健康领域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华预防医学会会员。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酌情放宽3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学风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无学术不端、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况。
(五)重点支持暴露科学、环境流行病学、环境毒理学、环境化学、环境健康风险评估5个研究方向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上述领域有优秀成绩、取得标志性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不作为托举对象。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七)所在单位或团队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协助聘请领域内专家为托举对象组建导师指导小组,共同促进其成长。
四、项目立项
(一)项目立项过程主要包括:个人申请(含专家推荐)、形式审查、评审专家委员会分组评审、环境卫生分会常委会评定、中华预防医学会公示和公布名单、与托举对象签署项目任务书。项目评审工作坚持同行评议,遵循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
(二)第一届计划遴选8-10名托举对象,资助金额不低于每人2万元,资助周期为2年。
五、其他事项
(一)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填写《环境与健康青年人才托举项目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支撑证明材料1份。
(二)电子版材料:签字盖章版《环境与健康青年人才托举项目候选人推荐表》和支撑证明材料PDF版和word版。
(三)提交时间:项目候选人推荐表及支撑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2024年12月20日前邮寄至中华预防医学会环境卫生分会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再接收。
(四)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中华预防医学会环境卫生分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00021。
联 系 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10-50930149
电子邮箱:cpmaeh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