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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小明委员:尽快出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健康的基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重要危险因素。目前,我国居民的健康意识不断加强,环境与健康之间的关系逐渐成为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所长施小明在今年两会上提出有关尽快出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提案,推动建设健康环境。 

施小明委员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    

  施小明委员指出,环境健康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以及气候变化。除了已经被广泛关注的环境健康风险因素,如PM2.5细颗粒物、臭氧以外,现在还有一些新的环境污染物问题,比如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电子垃圾等。一些持久性的有机污染物可以通过海产品富集,通过这个途径进入人体,也会导致一些健康危害。 

  对此,施小明委员表示,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核心就是通过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评价环境因素是否造成健康危害或健康影响,促进国家政策和管理措施调整,实现有效预防疾病和创造健康环境的目标。 

  近几年,我们基本建成了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国家人体生物监测等环境与健康监测网络,也启动了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设的试点工作,构建了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及预警技术体系和工具平台,推动了从监测数据到风险评估的技术应用。 

  但同时,我国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尚未建立;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相关的管理办法,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数据共享机制、结果反馈、信息发布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等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缺乏指导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的工作指南,地方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亟需系统性规范。 

  总体来说,我国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部门都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监测体系,但在部门协同上未来要加强。只有从国家层面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促进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进而明晰产生区域健康风险的有害环境因素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才能有效促进人民群众健康。 

  为推动相关检测、评估有效落实,进一步建设健康环境,施小明委员从颁布管理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指南三个方面对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提出建议: 

  第一,建议制定并颁布《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明确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的原则、对象与范围、组织机构、主要内容与方法、分类分级实施流程、报告文件及其结果应用等核心问题,界定相关主体的权责关系,把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责任落实到具体组织机构和责任人。 

  第二,建议成立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结果反馈及信息发布机制、定期沟通协商机制,统筹制定工作计划,协同推动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组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为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地方相关部门在本级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依据管理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第三,建议制定工作指南,规范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实施过程中的技术要求,指导各有关部门、各级专业机构科学有效地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工作指南涵盖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预警、风险交流等各环节,对数据收集、技术方法、报告起草或信息发布等具体内容作出规范化说明。组织开展工作指南的技术培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能力建设。 

  第四,推动建设健康环境,还应协同合作,有序开展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施小明建议根据当前环境与健康工作形势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制定新一轮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并细化计划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根据机构改革调整的实际情况,经各部门推荐形成新的国家环境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国家环境与健康宏观管理政策,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和程序,遴选专家形成新的环境健康咨询委员会,为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根据环境健康行动计划各部门职责,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协调解决环境健康推进工作中管理层面和技术层面出现的问题,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