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五年持续奋斗,“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胜利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这五年,是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的五年,也是我国环境与健康工作快速发展的五年。在本次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所长施小明向媒体详细介绍了“十三五”期间环境与健康工作取得的成就。
施小明指出,“十三五”期间,全国环境与健康工作全面推进,国家和地方环境健康工作部门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环境与健康监测、标准和风险评估体系建成并逐步完善;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重大科研攻关以及人才建设、学科发展、对外交流等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考验,环境健康工作部门科学应对,充分发挥了健康防护和科学消毒的专业指导作用,队伍能力和应急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也更加明晰了今后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
一、环境与健康监测体系建成并有效运行,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全国覆盖。
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2013年启动,在全国31个省份84个城市建成164个监测点位,初步构建了我国居民出行模式数据库,为评估空气污染人群健康风险提供了必要的数据支持。全国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2007年启动,在31个省份333个城市开展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2019年实现监测网络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国家人体生物监测项目2016年启动,2019年完成一期调查,监测网络覆盖31个省份的152个监测点位,首次系统性地基于全国代表性样本获得我国居民13种重(类)金属人体内暴露水平基线值,编制我国第一部《我国居民金属、类金属暴露水平技术报告》,项目第二轮工作2020年在10省市推开。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2016年启动,建立了覆盖31省份132个城市的监测网络。全国医院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项目2005年立项,“十三五”期间建成32个省级监测点,哨点医院96家。
二、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有序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果。
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于2019年完成,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负责河北、山西等9个点位有机污染、复合污染健康调查及内暴露检测技术指导工作,完成9个调查点位实验室质量控制评估、健康数据审核评价等技术报告。典型地区农用地土壤质量健康影响专项调查2019年正式启动,完成12个区县48个行政村基础资料收集,7199人问卷调查、医学检查、样本采集以及近万人内暴露指标和生化指标检测。饮水新兴污染物风险专项调查2015年启动,完成饮水中抗生素、全氟化合物、高氯酸盐等新兴污染物检验方法研制和污染物调查监测,在17个省的21个城市建立了饮水中新兴污染物调查监测网络。典型城市室内环境健康影响评估完成哈尔滨等18个地市调查研究,城市室内环境不吸烟女性肺癌危险因素调查完成中国女性肺癌趋势分析、年龄时期和队列风险(APC)评估,启动5点位病例调查,收集病例1101个。
三、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及风险评估项目2015年启动,监测点覆盖13省32市,初步形成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编制完成《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和《化学物质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指南》,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和制度建设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2019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5省5市建成首批“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试点”,在试点地区推进空气质量健康指数发布与应用,开展系统、持续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逐步和全面提高疾控系统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能力。
四、科学指导疫情防控,环境卫生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
国家和地方疾控机构环境卫生应急队伍体系建设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2017年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组建了第一支由饮水卫生、消毒、化学等专业22名技术人员组成的环境卫生应急队伍,2020年补充至36人,投入253万元专项资金改善队伍防护装备和现场检测设备配置条件。开展灾后健康影响评估技术研究,编制《自然灾害环境卫生应急技术指南》《洪涝灾害环境健康防护指南》等技术规范,不断提高应急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2016年以来,环境健康工作部门参与了天津港8.12爆炸事故等十余起突发污染事故和自然灾害现场处置,积极开展院外技术支持和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完成人民大会堂、第三届进博会、援鄂返京隔离休整基地等重大活动、重点场所卫生保障任务。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调派近50人次增援武汉、吉林、乌鲁木齐等抗疫一线,深入医疗机构、社区等各类场所开展卫生防护、消毒技术指导和科普宣传,为全国疫情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环境健康与消毒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环境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和消毒标准专业委员会两个秘书处的挂靠单位。“十三五”期间,环境所牵头起草的23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其中环境卫生标准12项,包括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大气污染人群健康风险评估技术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等;消毒标准11项,包括《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消毒剂稳定性评价方法》《消毒试验用微生物要求》等。环境所组织编制的《空气污染(霾)人群健康防护指南》《自然灾害环境卫生应急技术指南》《地震灾害环境卫生应急技术指南》等多部技术规范发布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化学物质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