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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空气污染(霾)人群健康防护指南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19〕8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各地科学开展空气污染健康防护工作,我委组织编写了《空气污染(霾)人群健康防护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参照使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12月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空气污染(霾)人群健康防护指南

 

  为保护公众健康,针对我国当前空气霾污染的问题,提出人群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指导公众进行科学防护,特制定《空气污染(霾)人群健康防护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室外环境和居家、公共场所、学校、办公室等室内环境活动的公众个体。
  二、基础知识
  (一)霾。
  《霾的观测识别》(GB/T 36542-2018)认为,霾是大量粒径为几微米以下的大气气溶胶粒子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0km、空气普遍浑浊的天气现象。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指出雾与霾有所区别(详见表1)。

 

表1 雾和霾的区别

 

参数

颜色

常为乳白色

(工厂区为土黄灰色)

远处光亮物体微带黄色、红色,黑暗物体

微带蓝色

成因

大量微小水滴

浮游空中

大量极细微尘粒,

均匀浮游空中,

使空气普遍混浊

能见度

影响能见度的程度

1.0 km

影响能见度的程度

10.0 km

天气条件

相对湿度接近100%

气团稳定、较干燥

出现时间

日出前,

锋面过境前后

一天中任何时候

均可出现

 


  (二)霾天气与细颗粒物(PM2.5)。
  较高浓度的细颗粒物(PM2.5)是形成霾天气的重要原因之一。大多数时间雾和霾这两种现象混合在一起,统称为“雾霾天气”。
  (三)PM2.5的常见来源。
  PM2.5来源广泛,成因复杂,包括人为排放和自然排放,以人为排放为主,如化石燃料(煤炭、汽油、柴油、天然气)和生物质(秸秆、木柴)燃烧等,道路和建筑工地扬尘、工业粉尘、餐饮油烟等。
  (四)PM2.5的组成成分。
  PM2.5的组成成分非常复杂,有害物质通常大部分富集在细颗粒物或超细颗粒物上。目前已知的主要成分有:硫酸盐、硝酸盐、铵盐,重金属、碳和有机物以及微生物等。
  (五)霾预报等级。
  《霾的观测和预报等级》(QX/T 113-2010)规定霾的预报分为四级(详见表2)。

 

表2 霾预报等级

 

等级

能见度(V) / km

轻微霾

5.0  V  10.0

轻度霾

3.0  V  5.0

中度霾

2.0  V  3.0

重度霾

 2.0

 


  (六)霾污染对人体的直接健康影响。
  霾对健康的直接影响以刺激症状和急性效应为主,主要表现:眼和咽喉部刺激、咳嗽、呼吸困难、鼻塞流鼻涕、皮疹等,上呼吸道感染、哮喘、结膜炎、支气管炎等疾病的症状增强,部分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疾病的发病率、就诊率、入院率增高等。
  (七)霾污染对人体的间接健康影响。
  霾的出现会减弱紫外线的辐射,影响人体维生素D合成,导致小儿佝偻病高发,并使空气中传染性病菌的活性增强。霾还会影响人们的心理健康,使人产生压抑、悲观等不良情绪等。
  (八)霾污染防护的重点人群。
  重点人群主要有三类,第一类为儿童、老人、孕妇等敏感人群;第二类为心肺疾病患者,如患有冠心病、心力衰竭、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人;第三类为长期在户外作业的人员,如交警、环卫工人、建筑工人等。
  三、基本理念
  (一)采取有效个体防护措施可降低霾的健康危害。科学有效的个体防护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霾带来的健康危害。
(二)室外活动戴口罩可减少吸入霾细颗粒。霾天气时,室外活动佩戴过滤效率高、带有呼吸阀的防护口罩,是有效减少吸入霾细颗粒的个体防护方式。
(三)室内开启净化器可降低PM2.5污染。霾天气时,关闭门窗并在室内开启空气净化器一段时间后,室内密闭空间的空气PM2.5浓度会显著降低。
(四)重点人群需加强健康防护。儿童、老人、孕妇及心肺疾病患者等在霾天气下需要加强自身防护。室外作业人员对霾天气的健康防护也需要关注。
  四、防护措施和技能
  (一)一般人群防护措施和技能。
  1.室外人群防护。关注气象环境部门的空气质量预报,了解当天及今后数天的大气污染状况,根据空气质量和霾预报情况安排出行。
轻度霾天气时:适当减少户外活动。
中度霾天气时:减少户外活动,避免户外锻炼;外出时可佩戴具有防霾功能的口罩。
重度霾天气时: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必须外出时须佩戴具有防霾功能的口罩;外出回来要及时清洗面部、鼻腔及裸露的皮肤。
2.室内人群防护。不要在居室内吸烟,避免吸入二手烟。做饭时提前开启和延迟关闭油烟排风,尽量减少燃料燃烧造成的污染。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进行室内通风换气。
重度霾天气时:关闭门窗,有条件的家庭同时开启空气净化器;居室内打扫采用湿式清洁方式。
3.其他辅助措施与技能。通过正常渠道了解科学防护信息。注意科学饮食和休息,多吃新鲜水果蔬菜,适当补充各种维生素,增强机体免疫力。保持正常心态,放松心情。
  (二)重点人群防护措施和技能。
  轻度霾天气时:儿童、老人、孕妇及心肺疾病患者等应当减少外出及户外运动,多在室内运动或调整锻炼时间,尽量避免霾污染高峰时段外出锻炼。
中度霾天气时:儿童、老人、孕妇及心肺疾病患者等应当避免外出及户外运动。
重度霾天气时:儿童、老人、孕妇及心肺疾病患者等应当留在室内;重点人群必须外出时,应当佩戴配有呼吸阀的防护口罩,佩戴口罩前应当向专业医师咨询确认;户外作业人员要佩戴具有防霾功能的口罩。回到家中要及时更换衣物、清洗面部、鼻腔及裸露的皮肤。
  (三)室内场所防护措施。
  公共场所应禁烟。
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宜在空调系统中配备对细颗粒物有效的空气净化装置;未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宜在室内配备空气净化器。
室内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根据空气污染程度适时通风换气,并补充过滤去除细颗粒物的新风。
幼儿园、中小学校、办公室、室内健身场所等室内场所,建议配置空气净化器,尽量降低PM2.5浓度;有条件时,可采用新风装置引入新鲜空气,防止二氧化碳浓度过高。
中度霾天气时:公共场所应当关闭门窗,最大程度地减少室外空气进入。
重度霾天气时:幼儿园、学校应当暂停室外集体活动并尽量避免室内运动。
  五、霾防护器具的使用
  (一)口罩的选购及使用。
  1.合理选择口罩。建议选择符合国家标准(GB/T 32610-2016)的口罩,或标有KN95/N95、FFP2及其以上标准的口罩。综合考虑使用者的脸型和舒适性等因素选用气密性较好的口罩。儿童、老人、孕妇及心肺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应当佩戴配有呼吸阀的防护口罩,佩戴口罩前应当向专业医师咨询确认。
2.正确佩戴口罩。把口罩的耳带绕在耳朵上或将头带分别置于头顶后及颈后。用双手的食指及中指由中央顶部向两旁同时按压金属条,使口罩紧贴面部,完全覆盖口鼻。口罩每次佩戴后,必须进行气密性检查。即双手捂住口罩呼气,若感觉有气体从鼻夹处漏出,应当重新调整鼻夹;若感觉气体从口罩两侧漏出,需要进一步调整头带、耳带位置;如果不能密合,需要更换口罩型号。取下口罩后,应当对折放入干燥密闭的塑料袋中保存。
3.适时更换口罩。根据霾污染程度、口罩的呼吸阻力和卫生条件的可接受程度,适时更换口罩。若口罩接触过传染性环境或发现口罩部件坏损如鼻夹丢失、头带断裂、口罩破损等时,应当立即更换。不同类型口罩,使用时间不同,酌情更换口罩。
  (二)空气净化器的选购及使用。
  1.空气净化器的选购。明确净化目的,有针对性地选购具有细颗粒物净化功能的空气净化器。要选购符合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标准的空气净化器。建议选购高洁净空气量、高累积净化量、高能效等级、低噪音量的空气净化器。
2.空气净化器的使用。新机使用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明确使用注意事项等。室内开启净化器之前要关闭门窗,保持室内空间的相对密闭性。空气净化器要开启一定的时间,才能降低室内细颗粒物的污染程度,净化效果与房间面积、净化器净化效率有关。空气净化器不要紧靠墙壁或家具摆放,与墙之间要留有一定距离,保证机器进出风流畅和净化效果。
3.空气净化器的维护。依据空气净化效果适时更换过滤材料或清洗静电吸附电极。可不定期观察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效果,如果发现净化效果明显下降则考虑更换过滤材料等。参照累计使用时间及时更换过滤材料等。重度霾污染天气较多时段,可提高过滤材料的更换频率。更换空气净化器过滤材料时要做好自我防护,如更换过滤材料时应当佩戴手套和口罩,防止更换过程中接触和吸入被截留的有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