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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以下简称环境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认真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项要求,坚持首善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全面做好调剂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为做好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制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原则
 (一)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跨省流动、聚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安全防护,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领导与组织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6人(设组长1名),对每位考生要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面试专家进行评分,下设秘书1名,负责网络和设备调试、复试记录、录音、录像和安排等有关事宜。
 (二)复制准备工作
  1.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复核。复试前对考生的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核查考生情况表上的照片与本人及其有关证件上的照片是否相符,核查诚信档案库中是否存在历年考试违规情况,合格者方可通知其参加复试,此项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4月3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或快递邮寄。
  2.复试工作于3月29日开始开展,第一志愿复试于4月15日前完成、调剂复试于4月25日前完成。须完成第一志愿复试后,方可开展本专业调剂复试,各专业调剂缺额数量和调剂要求将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公布。所有调剂考生,不分中心内、外调剂,均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
  3.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及诚信评判。认真核查初试试卷,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严肃处理作弊考生,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考生诚信要求。不得录取弄虚作假考生。
  

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本实施细则切实做好2021年的硕士生复试工作。
 (一)实行差额复试。
  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报考环境所的上线生源、培养要求和招生计划数等情况,由环境所科教处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在第一志愿复试阶段,复试资格按同一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同一专业的所有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确定。
  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20%,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00%。
 (二)复试要求。
  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侧重考察考生归纳分析能力、科研能力等,主要考核考生的表达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专业及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共70分。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动手能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如实验技能、计算机操作、统计分析、软件应用、文献检索等,占30分。专业及基础知识、实践能力的考核采用口头或书面等形式进行测试。
  具体要求如下:
  1.每位考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位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退场,复试期间不得接听电话;
  3.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详细的问答记录,全程录音和录像,并妥存备查;
  4.复试专家小组中应具有能够对考生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能力的专家,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时间不得少于8分钟。
  5.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总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汇总表,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根据国家要求,复试评分记录表和考生作答情况等材料均不得涂改,并要交由科教处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不少于为1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及总成绩,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 2021年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8.对于未进入复试或已复试未录取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让其自行查询其他单位的调剂需求,但不得向其做出后期追加计划录取的承诺。
  9.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复试的组织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远程网络原则上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远程复试系统,(管理员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htgl/,使用研招网Ukey登录;面试组用户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htgl/,使用账号及密码登录;考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考生使用学信网账号及密码)。复试前要对复试系统进行测试,并对考生进行一对一测试完毕后组织复试。复试时用钉钉会议平台另设会议室,用于对所有考生的候场和宣布录取结果。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专家以集中面试模式为主,按照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组织。
  2.严格纪律要求,在考试前要求考生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签订保密、诚信承诺书,要求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将面试中的环节和内容对外公布,并将其纳入考生思想政治、诚信考核内,实行一票否决制。
  3.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要求考生至少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1部手机和1台电脑或两部手机等均可。对考生网络及复试环境具体要求如下:
  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用于面试设备(拍摄考生正面):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或1部手机;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1部手机;
  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在考试过程中禁用通话功能;
  在复试过程中不得缩屏(缩小考试屏幕)。
  5.复试过程中出现网络故障者,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6.环境所不另收考生的复试费用。
  7.应急预案与保障。
  环境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应急指挥小组,建立应急保障预案,应急指挥小组统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人员协调、软硬件设施设备等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怠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适当、加强合作和依法管理的原则。
  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应急预案。网络远程复试备用系统则使用钉钉会议平台,拟设置两个会议室,分别用于候场(对所有考生)和面试。

四、做好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确保择优选拔。
  环境所按照中心研究生院要求及时在研招网上发布调剂信息,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须提前公布。对申请环境所同一学习方式、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环境所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做好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等政策区别的宣传解读工作,强化组织管理和信息公开,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要加强对调剂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关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等均须由环境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定。
  环境所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拟录取专业的复试考核(采取网络视频复试方式)。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总分不低于299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1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123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环境所仅接受医学门类专业考生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综合科目与中心初试设置相同者优先,综合科目相同的考试范围与中心初试综合科目相同者优先。
  5.环境所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
  6.符合国家教育部和中心关于2021年研究生调剂的政策要求。
 (二)调剂程序
  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剂要求,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一般为1:2。
  环境所登录调剂信息系统→发布某专业的生源缺额信息→考生向环境所的该专业发出调剂申请→环境所所查看考生信息→同意后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回复同意参加复试→环境所组织复试。

五、做好录取工作
 (一)录取的基本要求
  环境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确定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见拟录取步骤)。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拟录取名单须经环境所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严格审查。
 (二)拟录取步骤
  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2.按招生计划数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
  3.在录取考生中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三)拟录取结果宣布
  复试结束后,复试专家小组应将复试结果(含本专业计划招生数、参加复试考生人数、考生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远程面试系统当场向所有考生宣布,不得事后宣布。对于不录取的考生,在复试结论中要写明评价意见,并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解释。
  如有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疑问,应及时给予妥善答复。
  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拟录取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及环境所同意、报中心审核,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该名单也须经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招生计划。保留入学资格考生名单随拟录取名单报。
  
六、全面落实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一)及时准确报送并公布缺额信息
  环境所根据招生计划及拟录取情况,及时、准确报送和发布余缺信息及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单位调剂账户,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并安排专人在复试、录取期间实时调整相应学科门类的生源余缺情况,为考生提供实时、准确的调剂导向。
  缺额信息要尽早发布,以便留给考生足够的准备时间。
 (二)录取信息公示
  环境所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接收考生、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三)录取信息公示
  环境所在所内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并应对调剂复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再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七、体检

  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生的体检工作由环境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体检项目可参考《关于转发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生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见教育处便函〔2015〕20号)。
  体检医院可为考生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体检结果邮寄至:北京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环境所行政楼310,赵老师收,电话:010-50930148。
  
八、其他
  联系人:科教处 赵老师    联系电话:010-50930148
  

 

附件: 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
     2.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书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

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实际情况,决定对参加环境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考核。
  远程网络初步考虑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远程复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腾讯会议平台作为备用系统。
  考生须遵守以下考场规则:
  1.请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根据复试要求及安排,共同做好网络、系统和硬件设备测试工作。考生如无故不参加设备调试、复试,不与环境所联系,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2.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系统考试秩序,不得将系统登录账号或密码等信息透露给他人。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远程复试系统,准备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候考,并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4. 原则上要求考生至少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1部手机和1台电脑或两部手机等均可。对考生网络及复试环境具体要求如下:
  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用于面试设备(拍摄考生正面):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或1部手机;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1部手机;
    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在考试过程中禁用通话功能;
    在复试过程中不得缩屏(缩小考试屏幕)。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保证上半身清晰可见,目视视频录像设备,头发不能遮挡耳朵,不能佩戴耳饰,严禁使用耳机或离开视频区域等。
    考生应在现场独立作答,不得使用复试需要外的任何通信设施设备等。
  5.考生在网络复试过程中不对复试现场进行录像或截屏,在复试过程中保证现场独立作答,不向第三方传播或寻求帮助,考生不对外泄露复试过程和考试内容。
  6.复试过程中出现网络故障者,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考生不得侮辱、诽谤、诬陷复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环境所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严肃处理,并取消本人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
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书
 
          :
 
您好!
 
    现通知你参加环境所2021年硕士生               专业复试,有关要求如下:
 
一、请准备如下资料,复试是要核对原件。
 1.准考证、身份证;
 2.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
 3.往届本科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
 5.《个人陈述》;
 6.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7.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已完成的科研成果等(非必须);
 8.其他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按照顺序将扫描件照片及相关文字材料整合到一个word文件中,并用姓名+报考院系所+专业+准考证号命名,通过研招网远程复试系统提交,或发送至邮箱:  zhaoxin7@nieh.chinacdc.com.cn 。
二、复试项目:
    主要考核考生的表达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专业及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和实践能力等。
三、复试时间: 2021          点开始。
四、复试方式:请提前准备好两部手机或1部手机和1部电脑,且能满足远程系统网络环境要求,请于            点前,同复试组织老师共同对系统进行测试。复试远程系统要求见复试录取办法。
五、联系人:  赵欣        电话:  1851017889  
     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试者,以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请提前与环境所科教处联系。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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